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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月7日 星期六

鹿鳴坑統元公派下高平佳城修繕委員會一百零一年度會議通知

鹿鳴坑統元公派下高平佳城修繕委員會
一百零一年度會議通知
受文者:各房委員       
發文字號:高平世第(101) 統元公字第001號
發文日期:101年1月7日 08時30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會議主旨:一百零一年度第一次會議,討論祖坟祿位排序及圓塔事宜。
開會日期: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(農曆正月初七日)星期日,上午09:00。
開會地點:鹿鳴坑祖廳。

正本:各房委員計二十員.
長房: 光添、光乾、揚生、揚保
次房: 揚熹、光煃、光海、光鎮、光樓、增燈、光垣、光榮、光良、永生
屘房: 光熹、光鈴、光鑑、光煒、光洹、光水
(歡迎所有宗長參與開會)
副本:范永生
會議程序:
一、      主席致詞
二、      議案討論
(一)案由:祖坟祿位排序及圓塔案
(二)說明:
1、鹿鳴坑高平佳城祖塔修繕,進度及經費使用說明報告!
2、金身排序方式. (如附件一,二)並執行填入作業。
3、開會當日續收丁錢,未繳交身家調查者,表示為自動放棄填入資格. 
4、金身整理時程公告.
5、圓塔日期公告.
6、屆時未克與會者,若有寶貴意見請事先用各種方式(書面、代理或其他方式)
提出報告;委員會決議後敬請效行,勿再異議!
(三)討論:
1、三大房委員推派值事人員:
2、山門規劃:
3、其他:周邊規劃、造景‧‧‧
(四)決議:
三、      臨時動議
四、      散會(會後備有午餐)
五、      賦歸
鹿鳴坑統元公派下高平佳城修繕委員會

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

鹿鳴坑統元公派下高平佳城修繕委員會一百年度宗族大會會議記錄

受文者:各房宗長       
發文字號:高平世第(100) 統元公字第004號
發文日期:100年8月2日 08時30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會議主旨:一百年度第三次宗族大會會議記錄(討論議題祖坟修繕計畫)。
開會日期: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四日(農曆六月二十四日)星期日,上午09:00。
開會地點:鹿鳴坑祖廳。

正本:各房宗長 計一百一十四員
副本:范永生
會議程序:
壹、主席團致詞: 略
貳、議案討論
第一項:鹿鳴坑高平佳城祖坟修繕施工圖型式及材料規範
決議:經與會宗長說明後通過,採公開招標並提交高平佳城祖坟修繕委員會執行。
第二項:金身排序方式
決議:經出席宗長表決通過。如附件一。
第三項:繳交丁錢方式(光、揚字輩,每丁收取新臺幣六萬元整)
決議:〈一〉經出席宗長表決通過繳交丁錢共分三次收齊(儘可能用轉帳匯款方式)
第一次收款100.8.14(農曆100.7.15) 第二次收款100.9.25(農曆100.8.28)
第三次收款101.1.1(農曆100.12. 8)
匯款帳戶:范光洹
帳號:臺灣企銀(新屋分行) 050-31562-091850
〈二〉責任及權利配祿資格方式、經出席宗長表決通過。如附件二。
第四項:三大房委員推派監工及督導
決議:經出席宗長推派結果如下
〈一〉長房: 光俊、揚鈿 〈二〉次房: 文河、光風 〈三〉參房: 揚金、揚聖
第五項:修繕時程一年期(100.9.1始)
決議:經出席宗長一致認為希望在兼顧品質下,縮短工期儘速完工。
第六項:土地及道路使用方式
決議:土地使用範圍三分半,道路使用方式暫借、完工後復原。
參、臨時動議:多位宗長提出良好建議;提交高平佳城祖坟修繕委員會研議。
肆、主席團結語
各房宗長若有寶貴意見請事先用各種方式(書面、代理或其他方式)向委員會提出;委員會議決議後,敬請效行!
伍、散會
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 鹿鳴坑統元公派下高平佳城修繕委員會



附件一:高平佳城金身入祖坟排序配祿之原則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決議:經出席宗長表決通過:

壹、以仙逝者先到先排列為基本原則。
貳、按輩份﹑年齡﹑生辰﹑大小分區排列。
參、若遇單丁或多配偶者,由執掌管理委員商議機動處理
肆、本祖坟設計配偶金身排序以不分離,男左女右為原則。
伍、本祖坟按土葬空間標準設計,可土﹑火葬混合排序配祿。
陸、本祖坟金身之土、火葬靈骨〈灰〉玉罐採統一方式購買。


附件二:責任及權利配祿資格方式。

決議:經出席宗長表決通過:
壹、高平佳城重修改建目標容量:設計約壹仟參佰貳拾貳個祿位,預計振字輩以上子孫皆能配祿。
貳、祿位配祿之資格:【所有親等稱謂皆以戶籍登記者準。】
參、乙粦公﹑統元公派下光字輩﹑揚字輩繳完陸萬元丁錢者之本人﹑配偶﹑尊親及以上長輩﹑裔孫皆可配祿。
肆、德字輩以上長者及其配偶,可無條件配祿。
伍、乙粦公﹑統元公派下裔孫年幼殤逝者,得酌收壹萬元丁錢。
陸、臨時動議:
一、屆時未繳回調查表也未繳完丁錢之族人,經高平佳城執掌委員電訪或親訪或函告,確認不想繼續參加大家庭者,對祖坟之重修改建不得持有異議,也不能參加新祿位的排序。
二、經濟實在有困難,又想參加大家庭者,由執掌委員商議處理。
三、統元公派下裔孫獨身及已婚早逝者,由執掌委員會商議處理。

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

鹿鳴坑統元公派下高平佳城修繕委員會一百年度宗族大會會議通知

受文者:各房宗長       
發文字號:高平世第(100) 統元公字第003號
發文日期:100年7月11日 08時30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會議主旨:一百年度第二次宗族大會會議,討論祖塔修繕計畫。
開會日期: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四日(農曆六月二十四日)星期日,上午09:00。
開會地點:鹿鳴坑祖廳。

正本:各房宗長 計一百一十四員
副本:范永生
會議程序:
一、      主席致詞
二、      議案討論
(一)案由:祖塔修繕案
(二)說明:
1、鹿鳴坑高平佳城祖塔修繕委員會,報告進度及經費使用說明!
2、金身排序方式.
3、開會當日繳交第一次丁錢,或轉帳匯款. 
匯款帳戶:范光洹
帳號:台灣企銀050-31562-091850
4、委員開會當日下午,集會處理特別事項.
5、屆時未克與會者,若有寶貴意見請事先用各種方式(書面、代理或其他方式)
提出報告;委員會決議後敬請效行,勿再異議!
(三)討論:
1、鹿鳴坑高平佳城祖塔修繕施工圖型式及材料規範:
2、三大房委員推派監工及督導:
3、土地及道路使用方式:
4、修繕時程:一年期(100.9.1始)
5、修繕資金的籌綽:光、揚字輩,每丁收取薪臺幣六萬元整
6、其他:周邊規劃、造景‧‧‧
(四)決議:
三、      臨時動議
四、      散會(會後備有午餐)
五、      賦歸
       鹿鳴坑統元公派下高平佳城修繕委員會